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教育部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精神,落实本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十一假前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将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各二级教学单位协同进行全校范围内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根据2025年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本次检查工作将对各实验实训室(区块)消防、水电、场所、防护用品配备、安防、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6S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水电、安防两方面,确保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实验实训室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各二级教学单位需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安全平台上及时记录整改情况,以保障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运行。
四、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24〕17号)文件进行。
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