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学期初校园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训管理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工作内容,并结合我校2025年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秋学期初校园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5年9月13日至14日(周六至周日),由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实训办组建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实训室潜在安全隐患,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开展。

、检查组人员名单及对应检查学院

第一检查组人员:杨 丽楼勇亮、郑(检查汇总:杨 丽)
第二检查组人员:胡 军蒋晓琴沈久利(检查汇总:沈久利

第三检查组人员:陈 捷吴树平(检查汇总:

检查组人员:胡天杰严明峰、楼(检查汇总:

第一检查组检查对象:经济管理与电商学院、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

第二检查组检查对象建筑工程学院、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

第三检查组检查对象信息工程与物联网学院、智能制造与电梯学院;

检查组检查对象:旅游管理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

、检查内容

根据2025年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本次检查为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水电、场所、防护用品、安防、危化品、日常管理等各方面,重点进行消防和水电方面的检查

、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

2.各二级学院需认真组织学习《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深入理解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检查指标内涵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分析隐患出现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需制定实际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即建立‘排查——整改——验收’全流程跟踪机制),整改完成后应及时在安全平台中进行记录。

、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将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湖职院办〔2023〕6号)、《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24〕17号)、《2025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进行。

 

教务处(双高建设处、实训管理处)

2025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