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校内实训设备搬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设备资产安全,经研究,现就成立二级学院实训设备搬迁工作组及落实设备管理责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要求
各学院须于2025年4月14日前成立本学院实训设备搬迁专项工作组,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实训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训室管理员及相关专业教师。
每个实训室须指定1名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训室设备搬迁全流程工作,包括设备清点、检测监督、交接验收等环节。
二、工作职责说明
管理责任人需全程配合搬迁公司开展设备检测、拆卸、打包及安装调试工作,并在以下环节现场签字确认:
1.搬迁前设备检测状态核查;
2.设备拆卸打包后数量及完整性确认;
3.搬迁后设备安装调试后的验收。
各学院工作组须制定《实训设备搬迁台账》,由责任管理人逐项登记设备信息及搬迁前后状态,经组长审核后提交实训管理处备案。
三、进度安排
4月14日前,各学院报送工作组名单及实训设备搬迁管理责任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至实训管理处;
4月15日-4月16日,参加投标的搬迁公司到各分院核对搬迁清单;
学校发布搬迁中标公司公示后,搬迁公司按计划进场检测设备,责任人须全程在场确认设备实际情况并签字;
学校发布搬迁中标公司公示15天后,正式启动设备搬迁,具体日程由各学院与搬迁公司协商确定。
四、纪律要求
严禁责任人缺岗、代签或事后补签;
因失职导致设备损坏、丢失的,将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追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管理责任,确保搬迁工作零差错完成。
附表1---二级学院实训设备搬迁管理责任人信息表.xlsx
实训管理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