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实训室危化品与日常管理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训管理发布时间:2024-12-0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我校2024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实训管理处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场所与防护用品的专项抽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12日--12月13日,实训管理处将组织抽查工作小组,协同各二级学院,对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实训室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

根据2024年校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本次抽查工作将着重对实验实训室危化品与日常管理的情况进行详尽的审查。抽查详细内容如下:

危化品: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室内各类警示标志、试剂柜试剂瓶标识标签完整;按照公安要求在省平台中完成备案工作;采购、存放、使用、处置等程序台账记录完整;化学品存量及存放符合相关要求。

日常管理: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在人员变化时及时补签;相关设备维保协议、废弃物处置协议有效,年检报告及处置记录完整;实验实训室日常使用记录完整,大型仪器使用记录完整;二级学院月度安全自查记录完整,安全平台中及时记录,隐患整改及时且到位;对师生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活动有详细记录(方案、签到表、照片、新闻报道等);对学生着装不规范、吃早饭和吸烟等不文明现象管理到位。

三、抽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到实验实训室安全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本次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抽查工作启动前,各二级学院需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抽查时能够达到《2024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中的各项检查指标。

3.针对抽查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需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安全平台上及时记录整改情况,以保障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运行。

四、检查依据 

本次抽查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19〕12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湖职院办〔2023〕6号)、《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等文件进行部署。

 

 

 

                                          实训管理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