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23)》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24年4月3日组织开展了校园实验实训场所与防护用品专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19〕12号)等文件为依据,对全校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抽查。本次抽查从实验实训场所的环境、实验实训人员着装情况、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设备检查维护记录、实验实训人员使用和培训记录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经过对全校8个二级学院的细致排查,发现日常管理上的疏漏1例、消防安全隐患1例和用电安全隐患1例。具体情况如下:
1.新能源工程与汽车学院:发动机电控系统检修实训室11103课后桌椅杂物较多,6S日常管理不到位。
2.艺术与时尚创意学院:服装综合实训室6229通电电熨斗直接放置烫台布上,电熨斗使用不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智能制造与电梯学院: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应用实训室15309接线板存在串联现象,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另外,建筑工程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教育学院、信息工程与物联网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与电商学院在抽检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
二、安全隐患整改及建议
1.建议各二级学院在日常管理中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实验实训室环境整洁、有序,同时也要确保实验实训场所的布局合理、通道畅通;
2.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防护用品配置齐全,若出现破损、过期、失效等情况时要及时更新。
实训管理处将继续加强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希望各学院及实验实训室能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实训管理处
202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