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新学期全校实训室安全,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20〕173号)通知,依据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高校实验室在国庆节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特成立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并开展全校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30日下午14:30
二、检查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检查内容参照《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执
行,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检查方式:9月30日之前自查,完成自查表(需上交备案);
9月30日下午各二级学院实训处办主任参加,成立两个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
四、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检查组人员:杨 丽 周忠友 陈 捷 陈邢凯 潘 焱 (组长:杨 丽 )
第二检查组人员:胡 军 成 吉 楼勇亮 童 硌 陆雪峰 楼 宁(组长:胡 军)
五、检查要求:
1.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学院所有实训室断电断水关好门窗等;
2.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分管实训的领导全程参与并具体负责;
3.各检查组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检查工作,事先熟悉检查要求和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
真记录;
4.实训管理处根据检查情况,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二级学院进行整
改,有关二级学院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一周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实训管理处。
实训管理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