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6浏览次数: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经济信息中心以及省属重点建设高校、高职院校专家学者研究起草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1月中下旬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公开实施。
一、《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项目体系。
在指导思想方面,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精神,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着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增强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进行全面、系统设计。
在发展目标方面,提出两个时段目标要求,近期到2025年,中期到2035年。一是到2025年,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人力资源体系全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在具体任务方面,按照新时期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浙江特点,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人力资源体系的重要制度;作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把原来自发的、浅层次的产学研政合作,放在自觉的、制度化的产教融合规定,强化实施措施的可操作、能落地。
二、《实施意见》的五个创新亮点和具体抓手
提出了深化产教融合“四位一体”架构,完善顶层设计,强调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企业重要主体、人才培养改革主线、社会组织等供需对接作用,搭建“四位一体”架构,将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上升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整体制度安排,推动产教融合从发展理念向制度供给落地。
提出了“五个一批”产教融合体系建设,即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产学研政用产教融合新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以省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等平台为重点)、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面向企业征集合作项目),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加强企业与院校紧密对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提出了“双对接、双促进、双共建”机制,着力化解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工作衔接不通畅、需求信息不对称等突出矛盾,建立地方政府对接高校、高校对接企业,促进地方创新发展产业转型、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水平提升的“双对接、双促进”机制,同时,建立高校省市共建、部门共建“双共建”机制,着力提升高校参与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决策部署的响应度、契合度、融合度和贡献度。
提出了强化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作用,着力化解当前我省产教融合工作当中企业积极性不高、高校承接能力不强、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等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和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教育对产业转型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提出了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一是重点在学校侧,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重点在企业侧,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三是重点在地方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高校、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十三五”以来,我省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温州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4所应用型试点本科高校,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院3所高职和44所中职学校列入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其中,浙江师范大学轨道交通、智能制造及现代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浙江科技学院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温州大学创新创业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宁波工程学院工程技术综合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二期)等4所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工程项目总投资13.13亿元,获中央预算资金补助3.19亿元;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化精密制造实训中心项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及轨道交通实训基地项目、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智能制造”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项目总投资4.71亿元,获中央预算资金补助1.25亿元;16所中职学校建设项目总投资13.40亿元,中央预算资金补助1.86亿元,建成了一批当前我省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急需的重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提供了有效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目前,我委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实施方案,建立省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等,进一步细化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