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二级管理考核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13浏览次数:2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大力实施制度理校战略,近日,我校出台了《二级管理考核办法》。 《办法》旨在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提高管理效率,激发办学活力,增强办学实力,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配合《办法》的出台,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的二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设了分院和职能处室两个二级管理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教务处和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常规工作。艺体中心、图书馆、培训中心、职电公司和新宇公司统一纳入学校职能处室二级管理考核。
    《办法》构建了一套完整考核指标体系,将责任明确落实到各分院、处室的负责人。针对各分院二级管理的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师资建设、招生就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的内容制订了31个一级考核指标和96个二级考核指标。其中,全日制分院设18个核心考核点,远程教育学院设5个核心考核点。针对职能处室的特点,《办法》制订了“工作常规、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和自身建设”4个一级指标并细分为17个二级指标。
    对分院的考评采取自评和学校评价相结合、集中评价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分院在自评的基础上向作组提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和佐证相关材料,分院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指标和分院自评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职能处室的考核采取测评为主、自评为辅的方式,由工作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二级管理考核的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公布,作为各分院和职能处室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级管理考核办法》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质量至上、注重实效,有效调控、责权清晰,教育创新、持续改进”的四大原则,是进一步适应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和学校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的战略转型,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步伐的必然要求。《办法》强化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意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促和谐,全面推进我校的和谐校园建设。